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解讀《海南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
  改擴建道路不得擠占非機動車道
  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罰50元
  日前通過的《海南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,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破解之道。1月27日,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就《實施辦法》中關於車輛與駕駛人部分和交通秩序管理部分進行詳細解讀。
  □記者 王燕珍 實習生 秦楚喬 特約記者 周平虎
  交通秩序管理
  改建或擴建城市道路
  不得擠占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
  解決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通行權問題。《辦法》更加重視和保障非機動車、行人的通行權,逐步改變以往一些城市規劃、建設道路時不建非機動車道,造成機動車、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混行、爭道搶行等現象。《辦法》第19條規定: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城市道路,有條件的應當設置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,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劃分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區域。改建或者擴建城市道路,不得擠占非機動車道、人行道供機動車通行。
  駕駛人有義務
  督促乘車人系安全帶戴安全頭盔
  對乘車人不使用安全帶、不佩戴安全頭盔,規定駕駛人應當承擔的義務。《辦法》第40條規定,駕駛汽車和摩托車,駕駛人不但自己要按規定使用安全帶、佩戴安全頭盔,還有督促乘車人使用安全帶、佩戴安全頭盔的義務。特別是摩托車乘車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,不得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。
  改裝車高速行駛產生巨大噪音
  應當加以制止和打擊
  規定在道路上賽車應當經過批准,嚴禁在道路上追逐競駛。近年來,一些年輕人在道路上,特別是在夜間車輛稀少的情況下,私下組織、參與賽車活動,一方面嚴重威脅到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,甚至已經造成了傷亡事故,另一方面一些經改裝的汽車、摩托車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駛產生巨大的噪音,影響他人休息。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,應當加以制止和打擊,《辦法》第36條作出了專門規定。
   有兩條車道的高速公路
  大型客車非超車不得駛入左側車道
  進一步規範了低速車輛的通行行為。低速車輛長時間占用快速車道行駛,其他車輛超車時不讓行,嚴重影響道路通行效率,增加不安全因素,不利於道路交通的安全、暢通、有序。《辦法》第32條,對載貨汽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輪式自行機械車、拖拉機、摩托車這類行駛速度相對較低、行駛穩定性較差的車輛,規定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。特別規定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條車道的,大型客車、載貨汽車除因超車需要外,不得駛入左側車道;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,大型客車、載貨汽車不得駛入最左側車道。
  特別規定了公共汽車、出租汽車、校車的停車秩序。在城市道路,公共汽車、出租汽車在站點無序停車、併排占道停車、爭道搶客等現象普遍,影響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暢通。《辦法》第33條特別規定,公共汽車、出租汽車、校車駛入停靠站應當依次靠邊停車、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地點停車上下乘客、不得在停靠站內待客、攬客。同時,第35條對機動車在一些特殊地點的停車,也作出了詳細的禁止性規定。
  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輕微違法
  自願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可免於處罰
  規定行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輕微交通違法自願接受教育協助維護交通秩序,可以免於處罰。這種做法全國各地包括海口的交警部門都實施過,效果很好,既教育了違法者本人,又現身說法教育其他人,是治理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的一個有效的辦法之一。
  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
  不得在道路臨時停車位處設置障礙
  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。在我省機動車大幅快速增長的情況下,城市、縣城“停車難”是公眾十分關註的社會熱點問題,《辦法》在城市停車場、停車泊位的建設、設置,管理、使用等方面做了規定。尤其是《辦法》規定: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(庫),鼓勵道路沿線單位停車場對外開放,鼓勵設置臨時性免費停車場所,鼓勵社會公益性場所提供免費停車位。在機動車停車位不足的城市街區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交通狀況和公共停車場建設規劃,在不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,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施劃臨時停車泊位,並及時調整相應的交通標誌、標線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處設置障礙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向社會公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,每年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進行評估,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進行調整或者撤銷。
  喝酒後駕駛非機動車罰50元
  乘客在高速路上下車也要罰款
  加大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。一是對行人、乘車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部分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。《辦法》第60、61、62條,以前規定處罰10元、20元的違法,如行人、非機動車闖紅燈等等,現在規定處罰50元。二是對機動車駕駛人部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。對故意遮擋、污損機動車號牌、客車超員、貨車超載、貨車載客、大中型載客汽車和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逾期未檢驗、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等等都加大了處罰。三是對以往沒有處罰的違法行為,規定了處罰。四是新增了交通違法行為處罰。如:營運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的,除處罰駕駛人以外,還應當處罰乘車人、車輛所屬運輸單位。如以前只規定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處罰20元,《辦法》規定,飲酒、吸毒駕駛非機動車處罰50元、非機動車應當註冊未註冊處罰50元等。
  高速入口等地設車輛載重檢測設備
  超限超載檢測不得收取費用
  強化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的治理。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是道路交通管理多年來難於治理的頑症,《辦法》第30條規定:根據需要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出入口和其他道路設置車輛載重檢測設備。超限超載檢測不得收取費用。相關部門將會強化路面管理,加大對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。
  車輛管理
  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
  新買的車不予註冊和轉移登記
  《實施辦法》規定:機動車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辦理其新購置機動車註冊和轉移登記:(一)依法應當辦理機動車註銷登記而未辦理的;(二)連續兩個檢驗周期未按規定辦理其所有的機動車檢驗手續的;(三)其他不符合登記的情形。
  逾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
  對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罰千元
  《實施辦法》明確:下列車輛逾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,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1000元罰款:(一)重型、中型載貨汽車、掛車;(二)大、中型載客機動車;(三)校車、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車。其他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,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200元罰款。   (原標題:海南禁止乘客在高速路上下車 行人闖紅燈罰5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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